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,各中央管理企业:
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,加强内部会计监督,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我们制定了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——担保(试行)》和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——对外投资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布置所属有关单位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试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附件: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——担保(试行)
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——对外投资(试行)
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
1.内部会计控制规范——担保(试行) 2.内部会计控制规范——对外投资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