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wuxinxi/zhengcefabu/201808/P020180831513765845315.docx财会〔2018〕24号
卫生健康委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有关单位:
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(财会〔2017〕25号)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医院的有效贯彻实施,我部制定了《关于医院执行<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的补充规定》和《关于医院执行<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的衔接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
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附件:1.关于医院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补充规定.docx
2.关于医院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衔接规定.docx
财 政 部
2018年8月27日